關於越南進口清關需要征稅的通知

2025.2.11
  • 根据越南发布的 01/2025/QD-TTg公告,從當地時間2025年2月18日00:00起,所有進口越南的貨物需要征稅。2010年11月30日發布的78/2010/QD TTg號公告(關於通過快遞渠道進口的低值貨物免稅)屆時將被同步廢除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請留意:

    1、低值貨物指價值低於1000000越南盾;

    2、2025年2月18日00:00(當地時間)起到達當地海關的貨物將適用此公告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有關公告的詳細信息可按此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