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歐盟對低值貨物徵收關稅的通知

2026.6.17
  • 親愛的客戶,您好:

     

    依據《歐盟海關改革法案》(EU Customs Reform, EUCR),自當地時間2026年7月1日起,針對非歐盟國家進口至歐盟國家價值不超過150歐元的包裹,有如下變化:

    1. 取消低值包裹的進口關稅豁免,對低值B2C包裹中申報的每行商品徵收3歐元關稅;對低值B2B包裹按照商品稅則對應的稅率徵稅
    2. 非IOSS模式的B2C包裹必須在最終目的國清關,不得在第一入境口岸跨成員國清關
    3. 3.B2C包裹中每項商品必須提供如下3個產品識別碼 PID(自願申報:2026.7.1起,強制申報:2026.11.1起) ①商家產品標識碼(必填,如SKU/ASIN)②非標準化的製造商產品標識碼(必填,如內部產品編號)③國際標準商品編碼(選填,如GTIN/MPN/EAN/UPC等國際認可的標準編碼)
    1. 如低值B2C包裹進口後發生退貨,已繳納的3歐元關稅無法退還

     

    相關政策資訊如有變化,我司將及時更新,請您留意我司官方管道。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。

    官方資訊請參考如下:

    https://taxation-customs.ec.europa.eu/document/download/053e5b4e-f0be-4f20-9a23-3e3b659a6676_en?filename=Customs%20Guidance%20on%20EUR%203%20customs%20duty.pdf 

     

    以上公告訊息,敬請您知悉,如您對此服務有任何疑問,歡迎致電客戶服務熱線412-8830(手機請加02)諮詢,謝謝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(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 08:00-20:00,週六 08:00-17:30) 

    台灣順豐速運股份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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