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殊入仓

  • 服务简介

    若派件地址为码头、机场、物流公司/中心/仓库、保税区、海关监管区等地址,公司提供特殊入仓服务,并按标准收取相关附加服务费,同时可为客户提供垫付入仓、出仓费服务,以减少当时客户沟通成本。

  • 服务范围

    中国内地内互寄、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互寄的需要提供特殊入仓服务的范围与地址,详情请查询《特殊入仓地址库(中国内地香港》 

  • 服务收费(香港及中国内地)

    [香港]

    • (仓库、物流中心机场、码头、湾仔会议展览中心、亚洲博览馆)收寄件:每票每特殊入仓地点1人民币300/港币300/澳门币300/新台币1,200

     

    [中国内地]

    • (仓库、码头、机场、会展中心、物流公司/中心)收寄件:每票每特殊入仓地点1人民币100/港币100/澳门币100/新台币400
    • (海关仓、保税仓)收寄件:每票每特殊入仓地点1人民币150/港币150/澳门币150/新台币600

     

    • 垫付入仓、出仓费: 除因收派员进入或离开收派件仓库时在闸口产生的有关费用(入或出闸费)以外,其他因快件入仓、出仓程序而产生的费用,我司会按仓库发票替客户垫付,之后向客户实报实销;国际件豁免特殊入仓服务费,但仍须支付因出入仓库而衍生的实报实销费用。

     

    • 结算方式:寄付,到付、转第三方付款

     

    备注:因应场地管制涉及特殊单证及操作流程,如涉及海关仓和保税仓之收派件需求,请致电 (852) 2730 0273(香港)查询。

     

    1 若一票快件涉及多于一个特殊入仓地点,将对应产生多于一个特殊入仓收费。

  • 使用须知

    • 在香港及中国内地地区派件过程中,凡收派件地址在《特殊入仓地址库》范围内,无论我司是否垫付入仓、出仓费,均需收取入仓、出仓服务费。

     

    • 有关顺丰运单条款和条件,请按此参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