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越南进口清关需要征税的通知

2025.2.11
  • 根据越南发布的 01/2025/QD-TTg公告,从当地时间2025年2月18日00:00起,所有进口越南的货物需要征税。2010年11月30日发布的78/2010/QD TTg号公告(关于通过快递渠道进口的低值货物免税)届时将被同步废除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请留意:

    1、低值货物指价值低于1000000越南盾;

    2、2025年2月18日00:00(当地时间)起到达当地海关的货物将适用此公告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有关公告的详细信息可按此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