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峰资源调节费调整通知
2021.4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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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维持服务质素,顺丰速运国际增收的高峰资源调节费将作出调整。
具体高峰资源调节费调整如下:
- 香港﹑澳门地区出口至海外国家
- 生效日:2021年4月7日起至另行通知(计费生效时间以我司系统纪录为准)
- 产品:国际标快(SE)、国际标快+(GE+)及国际特惠(EE)全重量段
- 产品流向:香港﹑澳门地区出口至海外所有流向
- 客户类型:所有客户
(到付:按照顺丰官方网页当月汇率转换为当地币种结算)
产品/流向
香港﹑澳门地区出口至欧洲、美洲及大洋洲
香港﹑澳门地区出口至亚洲及
其他海外国家
出口至美国及加拿大等美洲国家
出口至其他美洲国家
出口至澳洲及新西兰等大洋洲国家
出口至欧洲
国际标快(SE)
国际标快+(GE+)
每公斤港币/澳门币23元
每公斤港币/澳门币23元
每公斤港币/澳门币29元
每公斤港币/澳门币18元
每公斤港币/澳门币9元
国际特惠(EE)
每公斤港币/澳门币32元
每公斤港币/澳门币25元
每公斤港币/澳门币29元
每公斤港币/澳门币18元
每公斤港币/澳门币8元
- 韩国、越南、新加坡、泰国及日本进口至香港、澳门地区
- 生效日:2021年1月1日起至另行通知(计费生效时间以我司系统纪录为准)
- 产品:国际标快(SE)、国际特惠(EE)、跨境直邮(EEP)、国际电商快递(EX)、国际标快+(GE+)及国际重货(IHF)全重量段
- 产品流向:韩国、越南、新加坡、泰国及日本进口至香港、澳门地区
- 客户类型:所有客户
产品
始发地
目的地
收费规则(到付)
国际标快(SE)
国际特惠(EE)
跨境直邮(EEP)
国际电商快递(EX)国际标快(GE+)
国际重货(IHF)越南、韩国、新加坡、泰国及日本
香港及澳门地区
每公斤港币/澳门币9元
如有任何査询,请致电 (852) 2730 0273(香港)或 (853) 2873 7373(澳门)与我们的客户服务代表联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