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開放[民眾自國外輸入自用快篩試劑]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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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客戶,您好:
因應台灣疫情升溫,新冠病毒檢驗試劑個人自用需求增加,食品藥物管理署於5月11日公告,為便民防疫,規劃輸入個人自用新冠病毒檢驗試劑彈性措施,即日起到6月30日前,民眾自國外輸入個人自用的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,以每人限一次不超過100劑,無須向食藥署申請專案核准,可直接由海關放行通關。
個人自用新冠病毒檢驗試劑彈性措施(便捷通關)依衛福部食藥署公告之「自用快篩試劑」進口規範如下:
適用時間: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
數量規定:每人限一次,不超過100劑
辦理程序:無需申請專案核准,可直接由海關放行 (依食藥署及關務署公告為準)
快篩試劑種類:建議使用「家用」檢驗試劑產品,不限衛福部核准之EUA產品,且輸入後不得販售。
為協助民眾以快遞、郵包輸入快篩試劑,關務署提醒民眾注意事項如下:
一、民眾輸入100劑以內供自用,免向主管機關申請專案核准;超過部分,仍須申請專案核准始得通關放行。
二、民眾輸入超過100劑部分,如係主張幫親屬購買者,得檢附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佐證,免向主管機關申請專案核准。
關務署呼籲,民眾自國外進口輸入或攜帶自用快篩試劑,務必符合自用限量規定,以避免因不符規定無法順利通關。
政府機關相關公告內容請見以下連結:
食藥署: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newsContent.aspx?cid=4&id=t600980
關務署:https://web.customs.gov.tw/singlehtml/2222?cntId=1e692e296b434a13a5a26fbd785cfe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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