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关进口印尼需提供收方资料要求通知

2021.7.30
  • 根据印尼海关最新清关要求,由2021年8月1日起,印尼【进口清关】必须提供收方的证件号码或企业税号,请客户及时提供相关资料,否则快件可能因为清关资料不全而造成时效延误,所构成的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。

     

    1.    若收方为个人,请选择以下其中之一的证件类型并提供对应的证件号码:

           印尼身份证、护照、印尼驾照、印尼有限居留许可证或印尼永久居留许可证。

    1.    若收方为企业,请提供对应的收方企业税号编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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