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來西亞進口低價稅政策

自2024年1月1日起,透過網路購買並從世界各地運送到馬來西亞,且價值在500馬幣及以下的商品(稱為低價商品/LVG),將須要於購買當下支付10%的銷售和服務稅(SST)。

該規定僅適用於滿足以下最低標準的電商平台:

(1)12個月內進入馬來西亞的低價商品(LVG)總銷售額超過50萬馬幣,

(2)並已在馬來西亞海關當局註冊。

如果電商平台不符合這些最低標準尚未向馬來西亞海關當局註冊,則低價值商品的進口銷售和服務稅(SST)之豁免仍然適用(與現行馬來西亞清關優惠政策相同)。

 

壹、對寄件人有什麼影響?

向馬來西亞消費者銷售和運輸的電商平台,如果符合馬來西亞海關當局規定的門檻(即12個月內進入馬來西亞的低價值商品(LVG)的總銷售額超過50萬馬幣),則您必須配合馬來西亞政府相關政策要求:
須向馬來西亞海關當局申請成為「註冊賣家」,並獲得馬來西亞低價值商品(LVG)註冊號碼(稱為LRN)。注意:這是一次性註冊,自2023年1月1日起即可完成。

  • 須在交易當下(即消費者線上購買產品時)對價值500馬幣及以下的商品,徵收10%的銷售和服務稅(SST)。
  • 須在購買時徵收銷售和服務稅(SST)的所有商業發票上,包含低價值商品(LVG)註冊號碼(LRN)。
  • 須定期向馬來西亞海關當局填寫馬來西亞銷售和服務稅(SST)申報表、備案和付款。


貼心小提醒:

1. 註冊賣家(RS)必須透過SF Express IUOP或BSP串接下單工具,並以電子方式提供完整且準確的商業發票數據,包括馬來西亞低價商品(LVG)註冊號碼(LRN)。

2. 如未能在寄件時提供LVG註冊號碼(LRN),可能會導致在進口時徵收額外的銷售和服務稅(SST)。

 

貳、寄件人該如何避免延誤?

​為了避免延誤並確保良好的顧客體驗,以下是電商平台銷往馬來西亞低價商品(LVG)時,至關重要:

  • 須了解馬來西亞海關稅務變化,並確認其是否適用於您的業務。如果符合標準,請您向馬來西亞海關當局註冊,更新系統,以便在交易當下向馬來西亞消費者徵收低價值商品(500馬幣及以下)的銷售和服務稅(SST)。
  • 建議您透過電子方式提供完整且準確的商業發票資訊,包括馬來西亞低價商品(LVG)註冊號碼(LRN)。

 

叄、常見問答集

1. 如果電商平台銷售低價商品 (LVG) 並將其從世界各地運送到馬來西亞,但不符合申請低價值商品註冊號碼 (LRN) 的最低標準,該怎麼辦? 或雖然符合標準但尚未向馬來西亞海關當局註冊?

電商平台不符合申請低價值商品註冊號碼的最低標準(即12個月內進入馬來西亞的低價商品(LVG)總銷售額超過50萬馬幣),或符合標準但尚未向馬來西亞海關當局註冊,則不需繳納進口關稅和銷售及服務稅(SST)(與當前相同)。

 

2. 從世界各地到馬來西亞並透過電商平台銷售的低價商品 (LVG) 的企業對企業 (B2B) 是否有變化?

(1)如果賣家是電商平台,從世界各地向馬來西亞銷售和運送低價商品(即 500 馬幣及以下的商品),則此關務變更也適用於企業對企業(B2B) 交易。在這些情況下,對於500 馬幣及以下的商品,必須由已註冊的電商平台在交易當下徵收銷售和服務稅 (SST) 。
(2)非透過電商平台銷售的企業對企業貨件:當前流程沒有變化。

 

3. 如不遵守新規定會有何影響?

不遵守馬來西亞海關當局的規定可能會導致: 

  • 可能發生寄件延誤。 
  • 可能您的貨物會滯留在海關倉庫中。 
  • 可能在進口時被馬來西亞海關再次徵收銷售和服務稅 (SST),則產生雙重課銷售稅之情況。 
  • 可能會遭遇到馬來西亞海關當局的處罰。 

 

4. 如果電商平台在購買時向低價商品的買家收取錯誤的銷售和服務稅 (SST) 金額,會發生什麼情況?

​如果電商平台向買家收取的銷售和服務稅 (SST) 金額錯誤,買家應直接聯繫電商平台反應差異。 
電商平台(註冊賣家)是負責計算購買時徵收的銷售和服務稅 (SST)。 

作為「註冊賣家」的電商平台如果銷售及服務稅 (SST ) 金額有誤符合以下情形,可根據 2018 年銷售稅法 (LVG) 第 39 條向馬來西亞相關當局提出退款申請:
a) 多付了申報表中應付的金額;或 b) 錯誤支付。
 
注意:SF不負責解決任何雙重課稅糾紛或退款,請您向馬來西亞當地政府進行申訴。

 

5. 低價商品 (LVG) 的銷售及服務稅 (SST) 是如何計算的?

低價商品 (LVG) 的進口銷售及服務稅 (SST) 應以10%的稅率徵收 
銷售和服務稅 (SST) 根據低價值商品 (LVG) 的銷售價值徵收,但不包括以下內容:

  • 保險費用(即向客戶收取的運輸和保險費用)
  • 銷售LVG時應收且應付的任何進口關稅或銷售及服務稅

 

6. 對進口關稅有何影響?

​目前所有進口關稅流程將維持,即:

  • 寄件商品金額為 500 馬幣或以下(且不含酒精或菸草相關產品):貨物將在邊境清關,無需支付進口關稅。
  • 超過 500 馬幣的貨件將像現在一樣繳納適用的進口關稅。

 

7. 馬來西亞低價商品 (LVG) 的進口銷售及服務稅 (SST),對馬來西亞海關是否有不適用的情形?

是的,在以下情況並不適用:

  • 文件類
  • 非透過電商平台銷售的企業對企業 (B2B) 交易

 

8. 我可以在哪裡找到更多資訊?

 

有關該相關規定的進一步查詢,請您聯絡馬來西亞海關當局(RMCD–馬來西亞皇家海關署)

(E-mail:mylvg@customs.gov.my